證監會與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通知 銀行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范圍擴大
證監會網站6日消息,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要求,近日,證監會與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擴大在交易所債券市場參與現券交易的銀行范圍。
證監會表示,允許更多銀行機構根據自身需要在交易所市場參與債券投資,是“一行兩會”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現代市場體系、促進要素自由流動改革要求的具體落實,有利于擴大銀行投資債券范圍,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有利于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促進金融市場穩定;有利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投資主體活力,促進實體經濟與金融業良性發展。銀行應當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
通知指出,通知所指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華外資銀行、境內上市的其他銀行。銀行應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現券的競價交易。銀行參與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涉及的證券賬戶開立、債券登記、存管、托管及結算業務,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法律和規則辦理。參與債券競價交易的銀行,應當制定相關內控及風險管理制度,規范操作流程,防范有關風險。證監會、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此前發布的關于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的相關規定如與通知不符,以通知為準。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通知將使交易所債券市場進一步活躍和穩定。”前券商資深保薦代表人王驥躍分析,“未來交易所債券市場應是主流債券市場,債券作為一種證券,應主要在證券交易所流通。然而,目前在交易所流通的債券較少。鼓勵和吸引銀行資金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也是為企業在交易所發行債券引流。”他認為,將債券交易歸攏至交易所是大勢所趨。
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表示,擴大銀行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范圍,有助于提升銀行投資債券的范圍從銀行間擴展至交易所,能更好發揮交易所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活躍和穩定交易所債券市場。潘向東建議,在擴大不同參與主體的同時,應加強信息溝通,統一債券評級,完善基本市場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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