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紹興億年進出口公司實控人獲刑
和訊銀行消息 日前,自裁判文書網獲悉,紹興億年進出口有限公司實控人胡某順向浙江紹興瑞豐農商銀行貸款1250萬元,到期后胡某順未歸還借款及相應利息。2018年3月6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判決億年公司歸還相應欠款,胡某順拒不執行。
瑞豐農商行錢清支行申請強制執行后,查封億年公司銀行賬號。此后胡某順通過實際控制的紹興柯某芮紡織有限公司賬戶及個人銀行賬戶走賬,期間將取得的貨款收入共計73萬余元用于歸還欠款和公司的日常開支。
因拒不執行判決,又通過其他方式致使生效判決的內容無法執行,2018年8月21日,胡某順經民警通知后至紹興市公安局,供述有關情況,并被刑事拘留。
此后,胡某順歸還瑞豐農商行錢清支行貸款本金100萬元,且就剩余貸款達成債務承擔協議,瑞豐農商行對其行為表示諒解。
2019年4月19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并表示,一年公司對法院判決有能力卻拒不執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胡某順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亦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判決億年公司罰款5萬元,判決胡某順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