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強制執行的信托財產有哪些?
可以強制執行的信托財產有以下幾種情形:(一)設立信托前債權人已對該信托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并依法行使該權利的;(二)受托人處理信托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三)信托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風險提示:信托財產與屬于受托人所有的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托財產不屬于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信托公司是否可以對外擔保?
信托公司可以開展對外擔保業務,但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但是信托財產不可以對外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