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可以轉移嗎?養老保險需要轉移嗎?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辦法適用于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養老轉移憑證怎么辦理?
社保關系轉移:參保人員跨省、跨市、跨縣流動就業的,需辦理社保關系轉移。轉移的一般流程為: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并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辦結。
《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是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必須手續,由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
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的流程簡單概括為: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填寫《市企業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蓋單位公章及本人簽字,到所屬社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如果手續齊全,當天可以領取。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一)市內轉移:
(1)養老保險手冊(2)相關調轉手續的復印件
(二)市外省內轉移:
(1)養老保險手冊(個人帳戶明細清單)(2)相關調轉手續的復印件(3)辦理轉入時攜帶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保險關系轉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