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月11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11日公布了焦作銀監分局對焦作解放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焦銀監罰決字〔2018〕14號)。
決定書顯示,焦作解放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薛新明,該單位存在違規虛增存貸款的違法違規事實。
焦作銀監分局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二十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加強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辦發〔2014〕236號)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焦作解放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2月25日。
標簽: 焦作解放農村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