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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4 日,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發布通報稱,5 月 2 日 15 時許,潮南區陳店鎮上宅村發生一起毆打他人案件。經查,當天 14 時許,周某坤(男,38 歲)駕駛摩托車上班途經上宅村時撞到一長毛犬,發現其無大礙后離開現場。15 時許,犬主林某鵬(男,56 歲,曾任村干部)帶人找到周某坤討要說法,并對其進行毆打。目前,周某坤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林某鵬等 5 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正觀視評:看了監控視頻,真的是憤怒。就因為別人不小心撞到了他的狗,而且狗并沒有大礙,依然活蹦亂跳。就帶著一群人上門,對人拳打腳踢、扇耳光,還勒住人家脖子拉拽到地上,逼著下跪認錯。一個前村干部而已,哪來這么大威風?
如果說狗仗人勢,那么敢問,這位前村長又仗誰的勢?難道就因為當過幾天村干部,便可以如此肆意妄為?這還是已經離任的前村干部,要是還在任上,真不知道會有權任性到何種地步。像這種手里有一點權力,就目無法紀、唯我獨尊的人,該抓!該查!該懲!
而除此之外,在這起事件中,更讓人不能理解的是:一個已經離任的村干部,竟然能夠隨便調動村治安隊,給自己的狗出氣。試問,這支村治安隊是干什么的?是維護村里治安的,還是某些人的 " 狗腿子 "?這一點,恐怕也要查一查。
事實上,像林某鵬這種有點權力就任性的村干部,并不在少數。有的甚至以 " 拳頭 " 稱霸鄉里,儼然一副 " 山大王 " 做派。對此,部分地方應該舉一反三,及時排查和整治,更要積極反思。同時,既然設置了治安隊,就要加強隊伍建設、強化隊伍管理,不能使其成為某些人稱霸鄉里的工具,更不能成為影響農村治安的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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