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在于只保證本金安全而不保收益,投資者購買時需關注產品過往業績表現
隨著資管新規的發布,銀行理財保本保息的時代也將終結。盡管過渡期內,仍有部分保本理財產品在售,但其 “退場”已成定局。在此情況下,作為保本理財的替代方式之一,結構性存款成為銀行“新寵”,迅速吸引著投資者的目光。當前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如何?是否存在風險?金融投資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銀行力推以代替保本理財
2018年,成都市民王女士接觸到一個新的產品——結構性存款。“之前接觸更多的是保本類的銀行理財產品,不過,春節過后到銀行咨詢新發理財產品時,有銀行理財經理介紹了結構性存款產品,感覺值得考慮。”
促使王女士考慮轉變投資標的還有一個重要原因。4月27日正式出臺的資管新規明確要求,“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新規過渡期至2020年底,在此期間,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以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但“必須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并有序壓縮遞減”。未來保本理財產品數量的消失已可預見。
在投資者對剛性兌付的投資產品需求程度仍然較高的情況下,銀行無疑需要一個新的產品填補市場空缺,而“能夠使存款人在本金得到保證的基礎上獲得更高收益”的結構性存款一度被認為是當前最能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
從收益表現來看,以廣發銀行處于募集期內的“薪加薪16號”2018年第125期對私集合版等四款結構性存款產品為例,其投資起點均為5萬元,投資期限在32-181天不等,預期年化收益率最近均為2.6%,而最高則為4.7%。
據普益標準統計顯示,過去一年結構性存款收益存在較大差異。個人類結構性存款的收益下限平均值和收益上限平均值分別為2.31%和4.24%,收益下限和收益上限最大值分別達到5.5%和11.29%。監測數據顯示,4月結構性存款產品預期收益率較3月增加了4個百分點,與銀行理財平均預期收益率僅差0.25個百分點。“從收益率的增長可以看出,銀行已經明顯提高結構性存款的收益率,并在推薦理財產品時,很多銀行首推結構性存款產品,以此來代替即將消失的保本理財。”有分析人士指出。
結構性存款存在收益風險
“從產品特點看,結構性存款具有比非保本理財產品更高的安全性。”普益標準研究員陳新春指出。在賬戶上,結構性存款表現為客戶存款資金;在收益上,由于掛鉤標的物較為廣泛,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有別于傳統投資項目的機會,只要掛鉤物市場表現穩定,則結構性存款可大概率為投資者提供超過定期存款的收益。另外,相比于一般的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對投資者的限制較少,因而投資者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與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結構性存款產品。
相對不錯的收益、似乎較高的安全性、較小的限制,令結構性存款產品受到了投資者的歡迎。而在保本理財規模被極大壓制的同時,結構性存款迎來了規模的“井噴”。央行披露的最新《2018年金融機構信貸收支統計》顯示,截至今年3月末,中資全國性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達8.8萬億元,僅前三個月新增結構性存款1.84萬億元,已超2017年1.8萬億元的全年新增規模。
在大熱的同時,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結構性存款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風險?“結構性存款不等于一般性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在上述廣發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的風險揭示書中,上述提醒出現在顯著位置。與此同時,“收益風險”亦被列在首位。“我行僅僅有條件保證結構性存款資金本金安全,即在投資者持有到期的情況下本結構性存款保證本金安全,但不保證結構性存款收益。”
總體而言,陳新春認為結構性存款風險較低,不過“由于結構性存款收益為一個區間范圍,因此投資者在購買此類產品時需關注嵌套衍生品的結構以及相關產品過往的業績表現,進而判斷產品收益所落位置是否符合投資者期望。”
另一方面,目前結構性產品存在的“假結構”現象,如通過假分層的固收產品,設置一個100%會實現某固定利率的觸發條件,把原本存在風險和概率問題的收益穩定成固定收益等也被認為值得關注。對此,市場分析人士指出,不排除以后發布專門針對結構性存款的規范性文件,以對“假結構性存款”的發行進行限制。記者 吉雪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