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險行業迎來備案制!
2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加強和改進產品監管,提升財產保險行業產品質量。
文件顯示,財險產品全部實行備案制,其中除商業車險、政策性農險等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外,其他財險產品備案均實行屬地監管。備案制從3月起正式生效。
車險、1年期以上信保產品改備案
此次文件最大的調整在于將備案制范圍擴至機動車輛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
原保監會《關于實施<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43號)規定,機動車輛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均需報銀保監會審批。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監管實踐中,這一管理方式存在標準化產品重復審批、效率不高等問題。”
為進一步提高產品監管效率,強化產品監管有效性,將使用示范產品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原屬于備案類的產品仍采用備案管理。
同時,銀保監會將堅持放管結合、并重的原則,對備案產品持續強化監管。
實行產品分類、屬地監管
為了充分發揮各銀保監局貼近一線、熟悉市場的優勢,形成上下聯動監管合力,《通知》規定對財產保險公司產品實施分類監管和屬地監管。
使用示范產品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下稱“兩類產品”)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并監管;其他產品由屬地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銀保監會將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和產品監管工作需要,適時調整由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的產品范圍。
在銀保監會與銀保監局的分工上,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稱,銀保監會負責研究制訂產品監管政策、制度規則、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國性的產品非現場檢查,以及兩類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銀保監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執行產品監管規定,以及兩類產品以外其他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
該負責人表示,《通知》印發后,銀保監會產品監管職責主要向“謀方向、定制度、管重點”轉變,銀保監局產品監管職責向具體執行制度規定和屬地監管轉變。這有利于更好地統籌產品監管資源,形成上下聯動的產品監管合力。
京、滬銀保監局挑重擔
記者注意到,在產品備案流程上,文件明確規定使用范圍超過一個省(區市)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由總公司向其營業場所所在地銀保監局備案;僅在某一省(區市)使用的,向產品使用地銀保監局備案。
而從保險公司總部的分布情況來看,北京、上海兩地最多,深圳次之。統計數據顯示,財險公司總部在北京數量為20家,上海也是20家,深圳12家排第三,廣東4家,重慶3家,天津、浙江、四川各2家。
也就是說,在屬地負責備案制實行后,京滬兩地銀保監局任務最重。
此外,所有備案產品均以電子化方式報送材料,并在經營使用后按規定報送備案。
其中,使用示范產品的機動車商業保險產品、農業保險和涉農保險產品(含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地方財政保費補貼型、非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以及涉農保險產品)通過銀保監會“保險產品電子化報備和管理信息系統”報送。
其他產品通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自主注冊平臺”報送。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將產品注冊數據及時導入“保險產品電子化報備和管理信息系統”,銀保監局通過該系統管理員賬號進行備案及發放備案號等后續操作。
自律與監管同行
銀保監會要求各財險公司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強化產品管控,開展消費者保護審查,嚴把產品質量關;要求保險業協會發揮好自律職能,保障產品注冊平臺安全運行,研究建立產品評估和創新保護機制;要求各銀保監局加強組織保障,建設好產品監管隊伍,落實好各項產品監管規定,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產品生態。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稱,銀保監會高度重視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為不斷加強和改進產品監管,在廣泛調研和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訂了本《通知》。
該負責人強調,《通知》的印發是銀保監會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改革舉措,是統籌監管資源、形成上下聯動監管合力的重要政策措施,是規范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管理、提升產品總體質量的重要工作規定,將有利于進一步完善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體系,激發產品創新的市場活力,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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