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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墊付裝車費,公司卻不償還,68歲老漢應當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近日,社旗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追償權糾紛案。通過承辦法官程綱的不懈努力,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企業當場履行了給付義務,不僅有效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也減輕了企業訴累,優化了法治化營商環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王某為河南某生物公司提供勞務期間,應河南某生物公司要求,到鄧州某工廠拉運廢棄煙葉,并為此墊付裝車費用。后王某多次向公司索要墊付的裝車費均未果,遂訴至社旗法院。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程綱第一時間查閱卷宗,并及時聯系原被告了解案情,發現該案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但原告已68歲,墊付的裝車費更是辛苦錢,一紙判決雖能快速結案,卻不能徹底化解雙方矛盾,更不利于緩解原告生活困難。
本著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優化營商環境的原則,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通過擺事實、講道理、釋法律,剖析利弊,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并告知被告履行還款義務是法定的,逃避不是辦法,且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說,更不利于企業樹立良好的商業信譽和企業形象。在承辦法官的耐心釋法明理下,被告也意識到雖然企業經營遇到了困難,但68歲的王某確實掙錢更是不易,著實不應拖欠,隨即當場履行全部欠款,該案得以圓滿化解。(供稿:焦典范)
標簽: 社旗法院 悉心調 當即付涉企糾紛當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