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鄧州市人民法院組織鑒前會議,就一起工程造價鑒定案件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鑒定需要解決的事項等問題,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會上,就案件審理中需要通過鑒定解決的問題,承辦法官、鑒定人和當事人幾方充分溝通,最后當事人就鑒定方法達成了一致意見,承辦法官予以確認。同時,鑒定人在現場告知了當事人需要補充的資料,為鑒定順利進行創造了條件,避免了在鑒定過程中因當事人意見不一致或者資料不齊全等問題影響鑒定工作。
今年以來,鄧州市法院針對工程造價鑒定案件辦理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總結,完善工作,推進工程造價鑒定案件順利辦理,有效縮短了鑒定周期,為審判工作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建立臺賬。針對工程造價案件,該院立案庭建立了專門的臺賬,明確了審判案件立案時間、技術案件移送委托時間等信息,確保對案件做到心中有數。尤其是對于立案時間較早的案件,及時和鑒定機構溝通,推進案件從快辦理。
加強管理。對重大復雜案件,主要節點匯報主管院領導,加強監督管理。對疑難問題,與審判部門會商解決,推動案件順利辦理。
充分溝通。對移送委托時,鑒定范圍和鑒定方法不明確的案件,及時和承辦法官溝通,進一步明確。對于復雜案件,立案庭技術團隊工作人員列席專業法官會議,進一步了解案情,對涉及鑒定的事項提出意見建議。必要時,召集當事人、鑒定人會議,面對面溝通,盡量把問題解決在鑒定前。(供稿:鄧州法院 張中梅 文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