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指購房人簽了預售合同買期房,暫時不能辦產證(產權轉移登記),為了保障購房人權益,在房地產登記部門先做合同的“預告登記”。
通俗理解為告訴別人,這房子,某人已經先買下了。今后該房屋如果發生產權糾紛或異議(例如一房兩賣),房地產登記部門將以誰先登記歸誰的原則處理。登記申請人是開發商和購房人。
“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是指購房人以預購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購房貸款。同樣,由于是處于期房階段,它暫時還不能辦“其他權利登記”,所以,就先辦該登記。
通俗理解為預先申明,該房屋已經先抵押給我(銀行)了,別人不能再主張抵押權了,防止購房人再將該房抵押給別人。 登記申請人是金融機構(銀行)和購房人。
“房屋登記的意思是房屋登記機關,將房屋產權和其它事項記錄在房屋登記本上的一種記載行為,這是一種不動產權變動的公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