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產權房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1、小產權房的法律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二、小產權房能否轉正
1、小產權房不能轉正;
2、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只具有居住權,不具有所有權的房產;
3、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本集體內成員具有使用權且受法律保護。
綜上所述,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