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記者 葛愛峰 實習生 王鑫 鄭州報道
面對2018年內外部環境的機遇與挑戰,在金融嚴監管、去杠桿背景下,城商行與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相比,面臨著更大的內部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風險暴露期”的城商行如存在更加激進冒險的經營風格,或存在脫實向虛、公司治理能力不強等問題,將面臨更大的風險。
作為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新范本”的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旅銀行”),前身為焦作市商業銀行,2012年引入戰略投資者中國旅游集團公司(原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成為河南首家具有央企和地方政府雙重背景的城市商業銀行。
為解決銀行資本金不足問題,中旅銀行與民營企業合作形式從單純信貸支持轉變為吸收優質民營企業投資入股,形成央企、省市國有企業、民營上市公司三位一體的格局。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該行民營法人股東有53戶,合計持股117418萬股,占銀行股本總額的23.48%。
之前長期存在信息科技、不良資產、人力資源等瓶頸,同時存在管理基礎較薄弱、產品體系不豐富、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的中旅銀行,“混改”后取得一定的發展,但距其“打造特色化一流銀行”愿景目標或還相差很遠,特別是目前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與挑戰,使中旅銀行爬坡過坎會更艱難。
業績不錯但也存不少隱憂
據中旅銀行2017年年報數據顯示,該行資產總額681.15億元,較報告期初期增幅11.29%;營業收入33.56億元,增幅23.75%;存款總額398.42億元,增幅18.79%;貸款總額303.54億元,增幅27.34%;全年凈利潤額61639萬元,增幅16.30%。
金融機構規模擴大、利潤等業績指標的高速增長,有時也會掩蓋其中的內在隱患,這既是一些金融亂象和金融風險的根源所在,也是制約部分城商行進一步轉型升級的短板和軟肋,中旅銀行上述這份看似不錯的業績或存在不少的隱憂。
資本充足率是銀行監管最核心的指標,可以形象理解為每家銀行在做任何一筆資產配置的時候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計提資本,反映商業銀行在存款人和債權人的資產遭到損失之前,該銀行能以自有資本承擔損失的程度。相關數據顯示,中旅銀行2017年度資本充足率為15.71%,而其2016年該指標則為17.24%,下降1.53%。
不良貸款率是衡量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安全狀況的重要指標之一,用來衡量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占總貸款余額的比重。相關數據顯示,中旅銀行2017年不良貸款余額3.83億元,不良貸款率1.28%,較2016年微降0.02%。
宣稱將“專注旅游金融”的中旅銀行,其旅游特色金融產品體系尚未形成。相關數據顯示,中旅銀行2017年貸款投放行業情況,前五位的行業為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建筑業、房地產業,占比分別為14.95%、14.38%、8.48%、8.45%、6.91%。該行2017年度旅游類存款93.62億元,占比23.5%;旅游類貸款56.32億元,占比18.55%。
值得關注的是,中旅銀行在2017年度存款總額增幅18.79%的情況下,利息支出為14.7億元,大幅增長55.9%。此外,相關資料顯示,該行2017年營業外收入74.3萬元,與2016年549.8萬元相比,下降86.5%,營業外支出則達338.5萬元,比去年增長387%。
由于監管收緊和競爭加劇,受理財業務收入放緩、代銷規模減小及減費讓利等因素影響,或會導致銀行的手續費及傭金業務收入增長不再輕松,但長期增長機會依然存在。中旅銀行2017年度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為1.46億,下降36.03%。而相關數據顯示,同在河南的中原銀行、鄭州銀行、平頂山銀行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均大幅增長,增幅分別為71.37%、53.58%、36.47%。
存貸比是指商業銀行貸款總額除以存款總額的比值。從銀行防風險角度分析,存貸比過高,其系統性風險或會升高,流動性風險亦會增大。雖然存貸比不得超過75%的規定不再是監管部門的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監測指標,而中旅銀行2017年存貸比為76.19%,較上年71.07%上升了5.12%。
年報未披露撥備覆蓋率等數據
相比以前銀行業“躺著也能賺錢”,粗放式管理也能賺錢,在金融嚴監管、去杠桿情況下,城商行如存在內部控制缺陷等問題,則可能引發信譽風險,從而引發更大的風險。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曾在5月4日公布了焦作銀監分局對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焦銀監罰決字〔2018〕1號、2號、3號)。
上述決定書顯示,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鄭江,該行(一)為農合機構違規投資信托產品或資管計劃提供通道;(二)違規使用會計科目;(三)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四)違規授權。肖震宇對該行上述事實負有領導責任,李志華負有直接責任。
焦作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七)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針對第(一)項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9.211509萬元,并處違法所得一倍罰款人民幣89.211509萬元;針對第(二)、(三)、(四)項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對肖震宇作出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1年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李志華作出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衡量資產質量的另一個重要指標是撥備覆蓋率,該指標是實際上銀行貸款可能發生的呆、壞賬準備金的使用比率,是衡量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是否充足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考察銀行財務是否穩健、風險是否可控的重要指標。貸款撥備率實際上就是呆、壞賬準備金的提取比率,是指貸款損失準備計提余額與貸款余額的比率,是反映商業銀行撥備計提水平的重要監管指標之一。
目前,商業銀行中出現“向不良要利潤”的現象,也成為部分銀行業績保持較高增速的重要支撐。而中旅銀行在2017年報數據中沒有公告上述兩項重要監管指標數據和相關解釋。
銀監會在2018年2月28日發文,督促商業銀行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真實反映資產質量,騰出更多信貸資源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根據《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調整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監管要求。
上述文件要求,各級監管部門應督促商業銀行加強撥備覆蓋率和貸款撥備率信息披露,在貸款損失準備監管要求調整后的最近一次公開披露信息中,應披露本行的撥備覆蓋率和貸款撥備率監管要求及實際水平。
對于中旅銀行撥備覆蓋率、貸款撥備率等相關數據問題,《華夏時報》記者電話聯系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該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2017年報數據已經公告,沒有公告的數據無法提供而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標簽: 中旅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