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記者根據證監會官網數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18日,今年以來,證監會依法對39宗信息披露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專家認為,監管部門嚴厲打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其信息披露質量直接關乎證券市場信心與投資價值。近年來,針對信息披露違規的問題,監管層持續重拳出擊。證監會數據顯示,2016年至2018年,共處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170件,罰款金額總計20161萬元,市場禁入人數總計80人次,追責對象涉及董監高、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共計1202余人次,共有113名責任人員被處以頂格罰款處罰,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積極支持人民法院審理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形成強有力震懾。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對于資本市場而言,信息決定了資本的流向,對資源配置、融資效率和資本價格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目前我國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是以監管部門為主導,其出發點在于上市公司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這對于資本市場的監管和規范具有重要的意義。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不斷完善信息披露規則,改善了A股市場的信披生態。證監會近日向系統內印發了《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行動計劃》,其中提出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
“現有信息披露規則與投資者的需求存在偏差。投資者作為信息需求終端,對于資本市場配置、融資效率和資本定價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現有框架下會導致企業和投資者信息不對等,不可避免的對資本效率、資源配置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從完善資本資源配置,提高服務實體經濟效率的角度看,建立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需要努力的方向。”盤和林說。
當前,科創板試點注冊制改革,其信息披露更加徹底、完整、全面,強化了行業信息、核心技術、經營風險、公司治理、業績波動等事項的信息披露,也為主板、創業板的信息披露提供了可復制的經驗。
盤和林認為,由于科創板面向的是科技創新型企業,并且目前正在實行注冊制,對信息披露主體和標準做了一些改動和細化,比如新增了有關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披露審核標準轉變為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信息披露責任也更加具體,這些其實都是值得借鑒的,不同的市場其實都應該根據自身的定位,建立一個更加適合自身特點的信息披露制度。
不過,盤和林表示,無論是科創板還是創業板或主板,目前的信息披露制度都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比如在信息披露中突出滿足投資者需求,建立多元日常信息共享渠道,重視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相結合,重視信息披露后與投資者的互動;精細化信息披露主體、標準、規則,加大信息披露違規成本;提升中介機構的專業水平、建立中介結構責任追究制度等。(包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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