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證監會獲悉,證監會今日撤銷華信證券的全部業務許可,并委托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成立行政清理組,對華信證券進行行政清理。
證監會指出,依據《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的規定,華信證券的風險處置包括以下工作:
一是撤銷全部業務許可,進行行政清理和托管。行政清理組負責管理華信證券的財產、印章、賬簿和文書等資料,核實資產負債有關情況,依法追收被占用資金。同時,行政清理組將在中介機構評估的基礎上按照依法合規、市場化的原則轉讓證券經紀等業務相關證券類資產。在此過程中,托管組將繼續保障證券經紀等業務的正常運行,保持存續業務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二是穩妥做好存續證券業務轉移和客戶、員工安置工作。行政清理期間,行政清理組將與受讓方積極溝通,以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首要原則,穩妥做好業務轉移和客戶、員工安置工作。證券類資產轉讓后,受讓方承接華信證券存續業務,接受客戶和員工安置。
三是行政清理工作完成后,華信證券剩余資產、負債依法納入華信集團統一處置。
行政清理期間,證監會委托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華信證券的證券經紀等涉及客戶的業務進行托管。同時,證監會派駐風險處置現場工作組,對華信證券、行政清理組及托管組進行監督和指導。行政清理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
針對華信證券違法違規行為,2018年5月至8月期間,證監會已對其采取了限制股東權利、暫停資產管理業務、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2018年8月,證監會對華信證券立案稽查。截至目前,華信證券仍未糾正有關違法違規行為。2019年11月15日,證監會依法作出撤銷華信證券全部業務許可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監管措施。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目前,華信證券同業業務了結,與其他證券機構已無關聯業務,華信證券處置不涉及其他同業機構,外溢性較小,影響十分有限。在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領導下,中國證監會將會同相關部委加強市場監測,積極應對、穩妥推進處置工作,切實維護證券市場平穩運行。(記者李楠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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