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銀行卡賣給對方,將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銀行卡也能賣錢?目前,一套包含身份證、手機卡、網銀U盾全套資料的銀行卡,在網上售價達2000元。不過,千萬別心動,因為被賣的銀行卡將被犯罪嫌疑人用于電信詐騙、洗錢等非法活動。
近日,一個在境內辦卡、境外實施詐騙的特大買賣銀行卡犯罪網絡在廣西被警方偵破。警方介紹稱,這些成套的銀行卡,在近幾個月內從全國各地匯集到了廣西憑祥的一家快遞公司,由快遞公司安排人員將銀行卡運到越南,再通過越南空運到菲律賓,最終流入東南亞各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窩點。
犯罪嫌疑人為何高價收購銀行卡?記者了解到,鑒于電信詐騙的猖獗,銀行系統會對大額資金進行監測。從事非法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在收到大額贓款后,會利用收購的銀行卡瞬間將錢款分散打至幾十個賬戶,再分別通過小額提現的方式完成“洗錢”。這種分散贓款的方式,增加了銀行檢測資金的難度,警方也很難追蹤到贓款去向。
正是以上原因,才形成了買賣銀行卡這條產業鏈。犯罪嫌疑人通過收購身份證冒名辦理銀行卡或者網上收購銀行卡的方式,大量收集銀行卡以便實施電信詐騙、毒品交易、洗錢等犯罪活動。
誰會賣自己的銀行卡?據介紹,賣出銀行卡的多是涉世不深的年輕人。此外,在這些黑中介買賣銀行卡的過程中,還催生出一個特殊的群體,那就是“銀行卡人質”。部分開卡人在賣出自己銀行卡后,去境外的詐騙窩點為這些銀行卡充當“人質”,以防止賣卡人或者賣卡的中介采取掛失銀行卡等手段截取資金。
必須指出的是,個人如果出賣銀行卡并被用于非法活動,將承擔法律上的責任。湖南日月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戴曙光說:“如果個人明知對方要利用自己的銀行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把自己的銀行卡賣給對方,將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另外,如果犯罪人員利用個人賣出的銀行卡詐騙資金導致他人資金出現損失,個人同樣要承擔相關民事賠償責任。”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聯合多個部門明確規定,同一客戶在同一商業銀行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研究員甄新偉稱,消費者在使用銀行卡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介質,保護好登錄賬號和密碼。對于廢棄不用或閑置的銀行卡,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不要隨意丟棄。此外,可定期查詢個人征信情況。“已經賣出銀行卡信息的個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避免未來出現更多的麻煩和風險。”甄新偉說。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網)
標簽: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