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政策是怎么規定的?
晚婚晚育政策是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晚婚就是在法定最低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基礎上,適當推遲實際結婚年齡。法定最低婚齡是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并不是必須結婚的年齡界限。
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遲于法定婚齡3年以上者,即為晚婚。晚育是指適當推遲婦女婚后的初育年齡。在一般情況下,結婚是生育的前提,但是生育行為并不一定與結婚行為同時發生。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婦女在24周歲以上生育者,即為晚育。
晚婚晚育有什么獎勵嗎?
晚婚晚育沒有獎勵。我國已經于2017年1月1日起廢止關于晚婚晚育的補貼政策。且我國目前提男女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