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
(資料圖)
1.爆炸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爆炸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公私財物或人身實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3.爆炸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根據本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爆炸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4.爆炸罪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二、爆炸罪的量刑標準是這樣的:行為人以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會構成爆炸罪,一般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為人以爆炸的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找法網提醒,爆炸罪一般不可以判緩刑。由于爆炸罪的判刑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緩刑適用的是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以一般爆炸罪不能判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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