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意外險賠償明細有哪些項目?
被保人傷亡情況主要分為四種:人身傷害、因傷致殘,死亡以及精神損害。
1、人身傷害:賠付的范圍包括醫療支出費用、誤工費用、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
2、因傷致殘:賠付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喪失勞動力導致的收入損失(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康復費用、護理費用、治療費用等。
3、死亡:若被保人在保險期間死亡,那么除了人身傷害標準需要的費用之外,還需賠付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精神損害:當被保人或近親屬遭遇到這種情況時,被保人有權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保意外險賠償標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五條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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