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熔斷機制是什么?
所謂熔斷機制(Circuit Breaker),是指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范圍內交易的機制。簡單來說,就是指在股票交易中,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水平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的機制。
國外熔斷制度有“熔而斷”和“熔而不斷”兩種表現形式。“熔而斷”是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后,在隨后的一段時間內停止交易;“熔而不斷”是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后,在隨后的一段時間內繼續交易,但報價限制在熔斷點之內。
熔斷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給市場一個冷靜期,讓投資者充分消化市場信息,防止市場或某一產品非理性的大幅波動,特別防止市場大幅下跌甚至發生股災,以維護市場的穩定。
熔斷機制是誰搞出來的?
熔斷機制起源于美國市場,1987年10月份,美國股災出現之后,布拉迪提出來的。在1988年10月,美國股災一周年,美證監會正式批準。
曾經在1982年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已經實行過3%,對于標普500 的價格限制,但是在1983年禁止使用這一規則,一直到1987年股災的出現,才又重新考慮價格限制。
1987年10月19日,紐約股市大崩盤,道瓊斯指數跌幅達到22.6%,重挫508.32,因為當時股市并沒有漲跌幅限制以及熔斷機制,所以很多百萬富翁一夜之間資產全空,成為貧民,這一天,也是赫赫有名的黑色星期一。
在A股市場上,2015年9月7號,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深交所以及上交所,征求意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在個股漲跌幅限制的基礎上。在2015年12月4日,證監會正式發布關于熔斷機制的規定,與2016年1月,正式開始使用熔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