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是什么含義?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
標的可以是“物”,一般的買賣合同(購買實物)如買手機、買房屋。也可以是“行為”(包括“不行為”)。“行為”,比如運輸合同、保管、勞務、舉例說,你到郵局寄一封信,你買了郵票,郵局就有義務“按時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這里,“按時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就是你和郵局之間的合同標的,它是“行為”。“不行為”也給你舉一個例:我給你錢,租用你的承包地一年,你同意“在一年內不在這塊地上種莊稼”。這就是我花錢買你的“不行為”。
標的和標的物的區別是什么?
標的和標的物的區別是,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例如買賣合同關系、借款合同關系;而標的物是權利義務關系所指向的對象。
標的和標的物一般有以下的2個區別:
概念不同。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義務關系,標的物是這個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
必要性不同。合同必須要有標的,但是不一定有標的物。例如:提供勞務的合同中,標的則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務關系。而在勞務合同中,就沒有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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