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貸款存在什么樣的風險?
1、出口商信用風險:該項業務須在出口商授信額度內辦理,嚴格審查出口商的收匯記錄,產品銷路等;
2、信用證條款風險:審查開證行資信情況及信用證條款,存在軟條款、轉讓行不承擔獨立付款責任條款的轉讓信用證、限制他行議付條款、非限銀行承兌、非限制銀行付款的信用證,銀行原則上不予辦理打包貸款;
3、操作風險:信用證原則上應由銀行通知,對于非由銀行通知的信用證,要確認信用證的真實性,信用證正本應留存銀行并由專人做好跟蹤記錄(臺帳、信用證的修改、交單進度);加強業務協作部門的信息溝通,根據客戶的履約情況,適度調整授信額度的使用。
打包貸款是用于解決出口商的問題嗎?
打包貸款是出口地銀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具體做法是:出口商與國外進口商簽訂買賣合同后,就要組織貨物出口。在此過程中,出口商可能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