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院的醫生技術延誤病情誰的責任大
醫院的醫生技術延誤病情醫療機構的責任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診療活動中醫務人員過錯的界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醫院技術性誤診怎么處理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3種途徑來解決:
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
2.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醫院醫務科,如果是門診病人,可以找門診辦公室,先和醫院協商一下,看看醫院對此是什么態度,你也要先計算相關的賠償額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鑒定,鑒定結論做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醫院應承擔何種責任后,可以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1條規定計算賠償額度。
三、醫院延誤治療導致死亡該怎么賠償
1.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
2.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
9.交通費
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標簽: 醫院技術性誤診的處理 醫院延誤治療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