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在計量時應分為哪些層次?
公允價值在計量時應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企業在計量日能獲得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報價的,以該報價為依據確定公允價值;第二層次是企業在計量日能獲得類似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或相同或類似資產或負債在非活躍市場上的報價的,以該報價為依據做必要調整確定公允價值;第三層次是企業無法獲得相同或類似資產可比市場交易價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場參與者對資產或負債定價時所使用的參數為依據確定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的確定方式有哪些?
1、有價證券按當時的可變現凈值確定(見“可變現凈值”);
2、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按將來可望收取的數額,以當時的實際利率折現的價值,減去估計的壞賬損失及催收成本確定;
3、完工產品和商品存貨,按估計售價減去變現費用和合理的利潤后的余額確定;
4、在產品存貨,按估計的完工后產品售價減去至完工時尚需發生的成本、變現費用以及合理的利潤后的余額確定;
5、原材料按現行重置成本確定;
6、固定資產應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對尚可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同類生產能力的固定資產的現行重置成本計價,除非預計將來使用這些資產會對購買企業產生較低的價值;對于將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時間(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資產,可按可變現凈值計價;對于暫使用一段時間、然后出售的固定資產,在確認將來使用期的折舊后,按可變現凈值計價;
7、對專利權、商標權、租賃權、土地使用權等可辨認無形資產按評估價值計價,商譽按購買企業的投資成本與所確認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定;
8、其他資產,如自然資源、不能上市交易的長期投資按評估價值確定;
9、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長期借款等負債,按未來需支付數額采用當時利率折現所得的金額確定;
10、或有事項和約定義務,如不利的租賃協議所引起的付款、合同對企業的約束以及行將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費用等,都應加以充分的估計,并按預計支付的數額以當時的實際利率折現的現值計價。
只要某項可辨認資產和負債是被并企業的,都需對其確定公允價值,如企業的研究開發成本、行動計劃成本、開發某配方成本等等。
11、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
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應當用于確定其公允價值?;钴S市場中的報價是指易于定期從交易所、經紀商、行業協會、定價服務機構等獲得的價格,且代表了在正常交易中實際發生的市場交易的價格。
12、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
金融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企業應當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得出的結果,應當反映估值日在正常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價格。估值技術包括參考熟悉情況并自愿交易的各方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的價格、參照實質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資產的當前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和期權定價模型等。
企業應當選擇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確定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