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一個月難熬嗎?
一般不難熬。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依靠群眾監督執行的刑罰方法。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1年。
拘役期間可以打電話嗎?
拘役期間經過批準可以打電話,沒有批準是不能打電話的。拘役是刑罰的一種,它限制的是被處罰人的人身自由,拘役期間不允許用手機對外聯系,但是可以通信。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在數罪并罰中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有通信的權利和會見的權利。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五條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信權利,被拘留人與他人的來往信件不受檢查和扣押。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