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該要注意什么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該要注意以下事項:
1.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 “通用條款” 十分重要, 這一部分內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 引導如何簽訂具體的合同條款, 更重要的是當具體條款中基本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 中對應的條款會成為簽約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2.合同價款應當明確約定。
3.詳細約定工程預付款、 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
4.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應當具體約定發包人、 總承包人、 分包人相互關系及各自的責任??偘贤瑧攲⒏鞣疥P系和責任具體化, 便于操作, 避免糾紛。
5.明確約定監理工程師等各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6.應當明確約定材料設備供應。
7.不可抗力要量化。
8.運用擔保條款, 降低風險系數。
9.約定違約條款應當注意的情況。 應當約定違約金或賠償金具體的數額和計算方式, 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爭議。
二、
建設施工合同效力
,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如果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