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票據詐騙?
(一)強化法制宣傳,加強公民的法制教育。預防犯罪重在從源頭上阻斷犯罪的發生,加強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這樣才有利于教育公民,從根本上減少和預防犯罪。
(二)充分發揮各級工商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各級工商管理部門應嚴格地按照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在各種公司、企業登記、注冊、年檢、審查的過程中,嚴格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三)強化金融機構的管理和運行機制。在票據詐騙罪的犯罪分子實施犯罪的時候,通常是發現和利用了金融機構在工作中所存在的漏洞。強化金融機構的責任意識,嚴格按照工作制度和正常流程進行核對和把關,提高責任心,就能有效地防塞堵漏,可以防止犯罪的發生。
(三)提高企業、公司法律意識,加強自我保護措施。面對市場經濟的浪潮,各個公司、企業更要強化自身的法律意識,時時處處利用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的侵害。
(四)司法機關要加強打擊力度。一方面,司法機關必須強化司法,有效、及時地懲罰票據詐騙犯罪,嚴厲打擊票據詐騙犯罪;另一方面,通過打擊犯罪,宣傳法制,威懾社會上的不穩定分子,教育公民自覺守法,減少犯罪的發生。通過司法機關的一系列司法行為,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和規范,避免此類犯罪的再次發生,維護我國良好經濟秩序的有效運轉,保障金融市場的良性發展。
如何防止票據造假?
一、注意易發票據詐騙案件的業務環節
主要是指票據的背書轉讓、大額貼現、轉賬業務等。詐騙分子采用欺騙手段,騙取票據后,往往通過背書轉讓作案。因此,在辦理票據解付、貼現業務時,特別要注意審查票據背書前后手之間商品交易或勞務供應的合理性,及審查持票人與其前手的增值稅發票或免稅證明和持票人合法的身份證件。
一般情況是詐騙分子在對公網點解付票據后,往往將票據劃轉儲蓄賬戶提現。為此,銀行機構應重視控制對公網點與儲蓄所的匯路,注意控制和監督大額提取和頻繁提取現金,可以從一定程度上,防止詐騙分子在短時間內取走現金。
二、采用高新技術手段,提高科技含量,加強技術防范
要進一步加強票據防偽技術的研究,增強票據防偽性能,加大票據偽造、變造的難度,提高票據使用的安全系數;開發、研制、配備先進的防假識假技術和專用驗票儀設備;積極推廣應用支付密碼,和客戶約定在支票、匯兌憑證、匯票申請書上加填支付密碼,做為支付款項的條件;
采用二維碼技術,將票據上記載的有關信息進行專門處理;利用各商業銀行的電子匯兌系統,辦理查詢查復;開發、建立全國統一、聯網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與公安部門的個人身份證管理系統、工商管理部門的企業登記注冊系統等聯網。
三、完善票據、結算法律、法規、制度,加強制度防范
要完善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完善支付結算業務處理手續;修訂賬戶管理辦法,明確銀行在開立賬戶時對客戶身份真實性的審查責任;規定存款人辦理款項支付必須憑預留照片或密碼辦理;
兼顧效率與安全,適當限制銀行匯票的流通,規定銀行匯票必須填寫代理付款行,只能在同城范圍內轉讓;規定商業匯票的貼現行辦理貼現后必須告知承兌人;規定銀行間的跨行相互代理查詢、查復義務;規定支票的注銷與贖回制度;允許支票賬戶存款人與銀行簽訂透支協議;建立“黑名單”制度。
四、加大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力度,建立覆蓋整個金融系統的防御體系
(1)建立跨系統票據轉由系統內查詢的制度。對大額或可疑的,屬異地結算的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由收款行或貼現行交由當地與出票行或承兌行為同一系統的行處代為辦理查詢手續??朔F行跨系統行之間相互辦理查詢所形成的不易與被查行聯系和查復不認真的弊端。
(2)采取電傳卡片聯的方法,完善查復手續。即銀行收到有關票據業務的查詢書以后,除對所查問題如實進行答復以外,還要將票據的原始留底卡片聯電傳給查詢行,供其借以辨別票據的真偽。
(3)由各地人民銀行牽頭,建立定期通報假票信息和定期開展反假經驗交流活動的制度。各地、各行及時搜集和掌握本地、本行發現的假票信息及其新的特點和趨向,及時總結反假經驗。并通過一定的方式,在整個金融系統進行通報和交流,相互提供信息,交流經驗,切磋技能,提高整個金融系統票據反假防假的能力。
五、強化銀企協作,堅持打擊票據詐騙
票據的詐騙往往與銀行的客戶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銀行密切與企業聯系不僅有助于了解企業、增進銀行與企業的合作,也有助于加強企業客戶防范票據詐騙的意識與水平。商業銀行應定期組織各企事業開戶單位財務人員的票據知識培訓,使其熟悉各種銀行票據、商業票據業務知識和辦理手續,掌握識別真偽票據、憑證和印鑒的技能,一旦發生可疑情況要立即向銀行報告或查詢,確保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