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多少錢可以立案?
1、不管多少金額,法院都會立案,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沒有規定多少錢可以立案,欠多少錢都可以立案,但一般原告會考慮訴訟的時間、經濟成本。對于小額債權大部分人會選擇放棄。比如3000元以內。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國家統一規定為5000元,各地會根據經濟水平的不同稍有調整,但低于2000元應當不夠立案追訴標準。建議去報案,網絡詐騙一般都會對很多人實施,數額累計起來夠追訴標準時,也會立案。理論上,即使為了一分錢當事人也可以行使訴權,法律并沒有對起訴金額的下限進行限制。
民事訴訟立案時間是多久?
民事訴訟立案時間一般為七日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此外,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而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