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家事代理權有哪些功能?
日常家事代理權有如下功能:
1.日常家事代理權是維護財產交易安全、保障第三人利益的一項重要措施。
2.日常家事代理權是夫妻共同生活的法律要求和日常生活順利進行的必要保障。
在家庭生活中,需處理的日常事務瑣碎繁雜,如超市購物、菜市買菜、子女教育、保健娛樂、接受饋贈、雇工等等,如果夫妻從事這些行為都須雙方共同出場或者取得對方的授權委托,則不勝其煩,既不符合社會生活的習慣,又不切合實際,更無此必要。
3.日常家事代理權的設立符合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愿和共同利益。
在司法實踐中,有時會出現夫妻一方為了個人利益與第三人為民事行為處分共同財產,如買賣、贈與,甚至與第三人惡意串通,而夫妻他方并不知情。在此情況下,如果承認日常家事代理權,則受害一方無法主張認定處分行為無效并要求返還財產,對其權益的保護不甚有利,從而主張夫妻雙方處理日常家事時應相互協商,共同解決家庭生活的問題。
日常家事代理權的認定條件?
日常家事代理權的認定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日常家事代理權的權利主體僅限于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
2.法律行為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或創設夫妻共同債務;
3.一方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圍之內行使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