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互金協會發文提示“套路貸”風險
網絡借貸1000元,一年多以后累計債務高達100多萬元……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近日發布《關于嚴禁“套路貸”等非法金融活動的通知》,提示“套路貸”風險,并對簽訂虛假“陰陽合同”、資金走賬等故意非法侵占他人財產行為進行了警示。
2016年10月,新鄭市民趙某通過網絡借貸平臺借款1000元。放款人讓他打了1200元的欠條,扣除周利息200元,對方在網上付給他現金1000元。為了防止出現借錢不還的風險,他又給網上的中間擔保人打了1000元的欠條。一周的時間還沒到,放貸人就說,如果手頭緊張,可“以貸養貸”,即貸款1420元,還舊賬1200元,外加利息220元,這時趙先生欠條上的欠款增加到2420元,同樣還有一張欠款為2420元的中間擔保人欠條。于是,一周一張欠條疊加,一個月的時間,趙某就欠了20萬元,一年半的時間欠了190萬元。
新鄭市公安局確定這是一起新型的“套路貸”詐騙案件。今年3月22日,新鄭市公安局一舉搗毀該犯罪團伙,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27名。
廣州互金協會會長方頌稱,廣州互金協會對會員單位及其他相關企業作出警示,強調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非法放貸行為,再次劃定36%利率紅線,不得簽訂虛假“陰陽合同”、資金走賬等故意非法侵占他人財產行為,不得以各種理由和方式有意造成借款人逾期,不得通過顯失公平的高額“違約金”或“罰息”等進行獲利,也不得非法變賣、處置借款人車輛、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財物。
廣州互金協會提醒:
1.借款應選擇正規金融機構,警惕“空白合同”“陰陽合同”“虛假合同”等非法形式。明確“手續費”“違約金”等收費名目,合同簽訂金額與實際借款金額一致,保留好相關借款憑證和流水證明。
2.如遭受不合理損害時,應當積極尋求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