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廣州市發布了《廣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其中當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時,將實行機動車限行,對國二及以下汽油車和國三柴油車限行,對其他機動車(含臨時號牌,純電動汽車除外)實行單雙號限行。
Ⅰ級應急時將對機動車限行:
根據《預案》,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時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包括了機動車限行。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除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的機動車外,對國二及以下汽油車和國三柴油車限行,對其他機動車(含臨時號牌,純電動汽車除外)實行單雙號限行。
●對大型企業、港口和物流園區的柴油貨車進行運營調控,保留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進行必要的貨物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
●城市用車大戶燃油燃氣運輸車輛停止運營。
●運輸散裝物料燃油燃氣車輛全面禁行。
●加強對重點路段、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節點貨運車輛的抽檢和查處力度。
此外,Ⅰ級應急響應的倡議性措施包括倡導公交出行、錯峰上下班。倡導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公眾自覺減少白天車輛加油;適當增加公共交通的班次和服務時長;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等彈性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