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3日在官方微博發布通知稱,為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北京交管部門將全面恢復車駕管業務常態化辦理,之前出臺的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逾期未辦不予注銷等“延期辦”和駕駛證期滿換證“容缺辦”政策將于10月31日停止執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截圖
11月1日起,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未按規定審驗、未按規定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機動車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等情形的,不再延長換證、審驗、報廢等期限,市民群眾要按規定時限辦理注銷、降級換證等業務。
11月1日起,對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業務的,需按規定先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交管部門再予辦理駕駛證換證。
對于疫情期間已通過“容缺辦”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的駕駛人,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補交身體條件證明。駕駛人可前往本市可以網絡傳輸體檢數據的醫療機構進行駕駛人體檢,相關數據自動傳輸到系統進行備案;另外,駕駛人也可持醫療機構出具的紙質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前往全市任意車管所、車管站現場提交;或者通過郵寄方式,駕駛人將紙質身體條件證明寄遞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東路18號 郵政編碼100023),由車管所工作人員錄入相關體檢信息。
11月1日起,疫情期間出臺的除大中型客車、重中型貨車及掛車、危險品運輸車、小型面包車(以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車輛類型為準)等重點車輛以外的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駕駛證逾期未換證等免予處罰的政策將停止執行。交管部門屆時將嚴格路面管控,加大違法檢查力度。
對于未檢驗、未報廢車輛和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滿分未學習的駕駛人,請及時辦理檢驗、換證等業務。
交管部門提示,市民群眾辦理補換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申領機動車免檢標志及駕駛證換證、補證、延期等車管業務,可繼續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或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直接在網上辦理,方便又快捷。如有業務咨詢或者意見建議,您可拔打12122對外電話進行詢問,也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我的意見反饋”或“交管12123”手機APP——服務中心——意見反饋欄目進行留言。
即日起,如需前往外省區市駕駛機動車或車輛需在外省區市行駛的,需完成相應的駕駛證換證或機動車檢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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