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0月,全國實現減稅降費19688.94億元,其中減稅16473.26億元。在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之后,2019年減稅降費卓有成效。汽車行業企業也在諸多減稅降費政策幫扶下獲益匪淺。
展望2020年,汽車市場將繼續經受消費疲軟帶來的銷量下滑考驗,我們可以寄望減稅降幅方面有哪些大禮包繼續惠及行業發展?
2019減稅降費初顯成效 未來將加大新能源汽車支持力度
上述2019年1-10月減稅降費數據是日前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9年減稅降費工作情況時公布的。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員許文在接受《中國汽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數據看,2019年實施的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政策,在財稅部門切實貫徹落實下,實實在在地落了地,減輕了企業負擔,增強了企業發展動能。更值得關注的是,隨著增值稅等減稅政策成為長期性的制度,其效果在未來還將持續釋放和發揮作用。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這一年來:
降稅降費措施不斷落地,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于1月1日起實施;
深化增值稅改革措施于4月1日起實施;
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于5月1日起實施;
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措施于7月1日起實施。
發改委等部門還制定了降低企業用能、物流、電信等費用的措施,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和電信資費,推動降低公路、鐵路、港口收費,清理規范銀行及中介服務收費,切實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
汽車行業是受惠于減稅降費政策的重要領域,尤其是新能源汽車免購置稅的政策為新能源汽車的市場推廣增添了助力。許文表示,隨著中央財政補貼的逐步退坡,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因而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還需要繼續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的支持。在動力電池方面,考慮到未來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規模逐步加大,應貫徹落實現行有關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上的稅收優惠政策。
消費稅后移具可行性 會否調整尚待論證
一直以來,消費稅在面向車企征收一直是業內爭議的焦點,很多業內專家提出,希望汽車消費稅能后移至消費端征收。這在此輪減稅降費稅制改革中能否實現?
對此,許文表示,《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21號)中已經明確了“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的改革方向,即“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后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
許文認為:“從征管看,在現行消費稅的主要收入來源的‘煙、酒、油、車’四個稅目中,小汽車是最具備將征收環節后移到零售環節條件的稅目,目前消費稅對超豪華小汽車的征收環節就是設置在零售環節。因此,將小汽車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不存在征管上的障礙,具有可行性。”
2019年,汽車下鄉并沒有如十年前一般取得顯著效果,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地方政府沒有更多財力給予支持,有專家建議讓地方政府在稅收上擁有更大調節權利,如消費稅等涉及汽車消費的稅種由地方征收,讓其可以借助稅費減免的手段推動汽車下鄉。如消費稅劃歸地方征收切實可行,此舉或對未來地方政府推動地方汽車消費提供助力。
不過,許文也強調:“調整征收環節和收入歸屬會減少小汽車生產地的稅收收入(涉及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收入),打破原有地區間財政利益格局,也會影響中央與地方間的財力格局。因此,此項改革需要綜合考慮中央與地方間的收入劃分改革、地區間的原有財政利益各方面的因素等適時進行改革,即國發〔2019〕21號提出的‘具體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逐項報批后穩步實施。’”
民營企業迎更好發展環境
劉昆表示,民營企業是減稅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今年前10個月,民營企業各項政策合計減稅10511.84億元,占全部減稅數額的比例達到63.8%。民營企業作為最具活力的經濟主體,不僅支撐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更是影響汽車消費的關鍵。此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圍繞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制度化的長期穩定發展環境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為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明確提出,要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隨著減稅降費各項措施的落地,民營企業或將迎來更多減稅降費大禮包。
展望2020年,許文認為:
從汽車行業的稅收政策看,對于新能源汽車,建議在2020年車輛購置稅免稅政策到期后,繼續給予一定時期的免稅政策,穩定企業預期;
考慮研究實施企業和個人購置新能源汽車的所得稅抵免政策;
對于動力電池,應進一步完善現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通過修訂完善優惠目錄的相關標準和條件,使得企業能夠真正享受到現行有關廢舊電池的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王金玉)
標簽: 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