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大批車型或從免購置稅目錄撤出。近日,工信部發布公告表示,經統計,第十九批、第二十批《目錄》分別于2018年7月和2018年9月發布后,共有432款車型在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擬從《目錄》撤銷。其中,包括48款新能源乘用車產品。
這并不是工信部第一次撤銷行為,此前工信部已陸續發布多批撤銷車型名單。政策依據是,2018年4月2日,主管部門發布公告表示,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動態管理,對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錄》后截至該公告發布之日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從《目錄》中予以撤銷。
業內人士認為,上述政策旨在進一步規范新能源產品。首先,無產量車型占據國家免征購置稅新能源車型目錄,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統計;其次,對企業來說,申報《目錄》要花費時間和資金成本,占據《目錄》名額最后被撤銷,都是資源浪費,因此對《目錄》的動態管理有利于引導企業申報真正能滿足市場需求的車型。
不過,用戶不用擔心,該政策基本不會影響用戶的購買。一般來說,車企在為同一產品申報時,基于部分參數信息或供應商的不同會有多個型號,即使其中某幾個型號被撤銷,也并不影響這個產品系列的其他型號繼續銷售。政策對《目錄》提出管理主要是為了提高產品質量,防止出現魚龍混雜等情況,撤銷車型基本不是在售車型,而或是已停產車型、或是非量產車型、或是后期計劃推出待申請車型,對市場影響較小。(文/汽車之家 章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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