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集中執行活動主要圍繞涉優化營商環境類、民生類案件、小標的案件等,出發......”,9月27日,“雙節”假期即將來臨之際,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人民法院豫劍執行集中執行活動拉開序幕。該院執行攻堅五隊干警準時在院樓前集合,執行局局長趙軍就執行案件注意事項和重點,向執行干警再做強調。
針對申請執行人郭某與被執行人王某鑫婚約財產糾紛一案,經鎮平縣人民法院判決,結果如下:被告王某鑫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原告郭某彩禮80000元,雙方再無其他經濟糾紛。因王某鑫沒有按照判決書的規定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過程中,承辦人陳立志對王某鑫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詢,了解到陳某是有履行能力的。借此次針對執行依據為調解書及執行標的10萬元以下案件的專項集中行動,承辦人陳立志帶隊前往王某鑫住所,邊執法邊普法,將情理與法理相結合,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會面臨拘留等嚴重后果,對被執行人王某鑫及其家屬進行勸解。在執行干警的耐心勸說下,被執行人王某鑫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現場履行53000元。案件得以完滿結束。
活動當天,共傳喚被執行人10人,現場結案3件,執行到位12.4萬元。臨近國慶假期,該院執行干警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實際問題,打好時間差,窮盡一切執行措施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供稿:鎮平法院 張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