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權價格高于股價是好事還是壞事?
行權價格高,行權業績承諾高,對股價有利,說明了公司內部人員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反之亦然。
1、就是到權證行權的時候,你可以買入或者賣出股票的價格。
2、每一個權證對應一支股票,認購是可以以這個價格買入對應的股票,認沽是以這個行權價格賣出對應股票。
股權激勵計劃行權方式有哪些?
1、現金行權方式
這是最為常見的行權方式,員工用現金支付行權價格,并持有購入的股票。如果在行權時要確認稅收人,員工需要一并繳納相關稅費。
對于稅費和行權價格的管理,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規定。最常見的做法是:要求員工將稅費和行權價格合并或者分別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給公司。這種方式需要員工有充足的現金,而且行權后持有公司股票,員工將承擔股價下降的風險。事實上,這正是理論上所期望的:一方面,員工支付了行權價格,相當于對公司股票進行了投資,因此將切身利益與公司發展聯系起來:另一方面,作為公司的一員,員工通過努力工作可以為公司創造價值,從而增大自身收益益,降低股價下降的風險。
2、股票互換行權
這是一種比較復雜的行權方式,是使用已經擁有的公司股權作為支付手段,來購買期權股票。其中,互換比率要按照現行股價與行權價格之間的關系來確定。這種行權方式多為高層管理人員采用,其原因有二:首先,高層管理人員一般都擁有一定的公司股票,可用于交換;其次,他們獲授的股權數量一般較大,用現金行權可行性不高。
這種行權方式有一個問題,就是被員工作為支付籌碼而交回的股票應當如何處理。公司可以將收回的股票憑證交給轉讓代理人注銷,也可以轉為庫存股,留待以后使用。但是,無論如何,都會使公司在外流通的總股票數量下降。所以,有些公司就在股票互換行權條款后加上了復載條款。所謂復載條款就是在員工以股票互換方式行權時,公司將按其交回的股票數授予員工新的股票期權,從而保持在外流通的總股票數不變。
3、經紀人當日出售
這也是一種比較常見的行權方式,是指員工在行權后立即出售股票,從而兌現資本收益。從理理論上來講,經紀人當日出售的程序應當是:員工首先支付行權價格購入期權股票,然后立即對證券經紀人發出指示,要求其售出全部或部分期權股票,并獲得資本收益。但在實際操作中,這兩步是合二為一的,即員工對經紀人發出指令以當日出售方式行權,經紀人會用出售期權股票所得的收入支付行權價格和應繳稅費,剩余的凈收益還給員工。
該過程中,經紀人起到了融資或融券的作用。如果是先行權再售出,經紀人將提供融資服務;相反,如果是先售出再行權,經紀人將提供融券服務。事實上,一且激勵i計劃允許員工以經紀人當日出售方式行權,公司將會事先選擇幾家經紀人公司,簽署委托協議,并存人一定的公司股票到經紀人指定的賬戶上,以便于經紀人融資給員工。
4、本票或貸款行行權
這是一種公司幫助員工融通行權所需資金的方法。公司允許員工使用本票或向銀行借款來等集行權所需的資金,借款金額不僅包括行權價格,還包括相關稅費。在設計貨款行權時,公司應當注意對貸款利息的規定。一般而言,貨款利息不能過低,否則將會被視為給員工的額外優惠。利息的確定可以參考外部的基準貸款利率,也可以參考公司在其他方面提供給員工的貨款的利息水平。
5、激勵對象達不到行權條件或者未及時行權的處理辦法
一般而言,若激勵對象或者者公司業績未能滿足行權條件,則當期的股權激勵標的不得行權,該部分股權激勵標的由公司注銷或者按照原授予的價格予以回購。若激勵對象符合行權條件的同日時公司業績也達到了行權條件,但激勵x對象未在行權期內全部行權的,則未行權部分的股權激勵標的應由公司予以注銷或者按照原授予的價格予以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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