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分配利潤的計算公式是:可分配利潤=年初的未分配利潤的余額+本年度凈利潤-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等于凈利潤加年初未分配利潤加盈余公積補虧加其他調整因素后的金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
可供分配利潤和未分配利潤的區別
可供分配利潤=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 (或減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
未分配利潤=期初的未分配利潤+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積—本期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如果不存在其他轉入的情況下,未分配利潤=可供分配利潤—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積—本期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
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按凈利潤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規定在合作期內以利潤歸還投資者的投資,以及國有工業企業按規定以利潤補充的流動資本,也從可供分配的利潤中扣除。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未作分配的利潤。它在以后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于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余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后的余額。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盈余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后留存在企業的、歷年結存的利潤。
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后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相對于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于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標簽: 可供分配利潤怎么計算 可供分配利潤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