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供應鏈金融?
供應鏈金融實際上就是一種金融服務,指的就是銀行為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包含了產業供應鏈中的單個企業,上游以及下游的多個企業,銀行能為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從而互利互存,持續發展。
供應鏈金融風險防范措施
首先,物流企業與銀行應信息共享、充分合作.加強對客戶的信用管理。物流企業發揮其掌握客戶及質押物第一手資料的優勢,銀行利用其信用評估和風險控制的方法,建立對客戶的資料收集制度、資信調查核實制度、資信要案管理制度、信用動態分級制度、合同與結算過程中的信用風險防范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對客戶進行全方位信用管理,形成互動的監管和控制機制。
其次,建立靈活快速的市場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饋體系,規避產品市場風險。買方市場時代,產品的質量、更新換代速度、正負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響著質押商品的變現價值和銷售。因此,物流企業和銀行應根據市場行情正確選擇質押物,開設定合理的質押率。一般來講,選取銷售趨勢好。市場占有宰高、實力強、知名勝高的產品作為質押商品,并對其建立銷售情況、價格變化趨勢的監控機制,及時獲得真實的資料,避免由信息不對稱引起對質押貨物的評估失真,控制市場風險。
第三,加強對客戶資信質押貨物的監管,完善內部操作管理規范,防范運營操作風險。具體地說,物流企業要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于和倉管信息化水平,并制定完善的辦理質物入庫、發貨的風險摔制方案,加強對質物的監臂能力。根據服務方式的不同,物流企業和銀行都應有針對性地制定嚴格的操作規范和監管程序,杜絕因內部管理漏洞和不規范而產生的風險。
最后,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降低法律風險.因為供應鏈金融業務涉及多方主體,質物的所有權在各主體問進行流動,很可能產生所有權糾紛,加之該業務開展時間較短,目前還汲有相關的法律條款可以遵循,也沒有行業性指導文件可以依據,因此,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各方主體應盡可能地完善相關的法律合同文件,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將法律風險降至最低。